佛山一家保险公司日前受理了该机构首例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理赔案件,并及时结案,豁免保费达4.7万余元,缓解了出险客户家庭的经济压力。什么是“豁免保费”?而投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受益?签订保费豁免时又应注意哪些东西?
2010年9月19日,伍先生在保险公司为儿子投保了寿险,缴费25年,年缴保费2934.30元。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12月24日,伍先生因原发性肝癌不治身故,留下了妻子和12岁的儿子。2013年1月21日,伍先生的妻子向该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即做出豁免该保单余下保费的决定,共豁免保费47075元。这意味着在不用继续交保费的情况下,每隔一年,孩子都可以领取到越来越多的保险生存金,且终身享有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保单为这个未成年孩子今后的生活、求学提供了物质保障。 保费能获豁免有三种情况 小编了解到,“豁免保费”是指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全残或身故,通过申请,保险公司可以豁免未到期的保费,而保险合同继续维持原有效力的一种人性化条款。不过,保费豁免并不是“免费午餐”。一般保费能获得豁免有三种情况,即全残、身故以及重疾。但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有很多疾病既未导致全残、也不在重大疾病的范畴内,虽能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却是不能被豁免的。此外,如果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时,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保费豁免”就中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