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 湖南常德) 泰康人寿 常德中心支公司 王征
[摘要] 30岁的董小姐是一名个体户,月均收入8000元,她希望通过购买分红险,能抵御通胀、尽享精彩人生。咨询过后,她选择了泰康盛世人生B款。
被保险人资料: 董小姐,30岁,其它,个体户,月均收入8000元 [侧重需求:养老金 投资理财]
客户需求:保单分红、抵御通胀、灵活领取、尽享精彩人生
年缴保费:10000元
保障方案:
投保险别: 泰康盛世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董小姐 性别:女
投保时年龄: 30岁 交费期间: 20年
保险金额: 29,070元 红利领取方式: 累积生息
保险费:年交10,000元
保险利益:
一、 生存保险金:
1、董小姐自满30周岁后开始,在每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取1,744元生存保险金,至到满59周岁后的年生效对应日,共领取29次。 1744*29=50576元
2、董小姐自满60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88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取5,233元生存保险金,共领取29次。 5233*29=151757元
3、董小姐60周岁生日当天生存,可领取祝寿金25,581元。
4、董小姐于年满88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领取长寿金54,651元,本合同终止。50576+151757+25581+54651=28256元
二、身故保险金:
1、董小姐若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不幸身故,董小姐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元,本合同终止。
2、 若董小姐因意外伤害导致不幸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或最后复效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不幸身故,董小姐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者的较大值:
A、保险金额的6倍,即174,420元;
B、董小姐已交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扣除已领取的生存金数额。
三、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如果董小姐在年满60周岁以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174,420元。
四、保单红利:董小姐60岁时的保单累计红利(中档)为92,0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