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开始的房产证“加名”风潮,引发了人们对婚姻财产的一场保卫战。保险单作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目前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13日,记者采访烟台市多家寿险公司得知,近期追加配偶为保单指定受益人的市民增多,咨询离婚时保险资产应该如何分配的市民也不在少数。
“上星期搬家时,我发现了一份老公在结婚前买的人身保险。保单指定受益人写的是他的父母,想到婚后保费的支出是我俩共同的钱,所以过来问问,能不能再加上我的名字?”在南大街上的一家寿险公司里,刚结婚不久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婚姻法对家庭财产的新解释让她开始掂量自己的权利了。
对于黄女士的问题,该公司的客服人员解释道,可以追加受益人,但需要投保人一同来办手续。“虽然你和对方是夫妻,但指定受益人是其他人,一旦出现意外理赔,你也不能得到理赔金。建议让你老公追加你为受益人。”
据介绍,近期还有不少市民开始咨询离婚后保险财产如何分配。新华保险客户服务部经理周玉丽介绍,如今许多家庭都有多张保单,除了保障型的保险,还有带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因分配不均,也会引来不少纠纷。
周玉丽说,保险在离婚时也参与财产分配,不论投资收益如何,其现金价值和红利一般都由夫妻二人平分。在婚姻存续期间投保返还型保险,如果双方选择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按共同财产做分配。如果双方不愿意退保,那么双方协商后可以将投保人更名为一方,将受益权全部让给另一方。这样,保单的保障还在延续,也会避免保单纠纷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有的家庭为了避免纠纷,将受益人指定为孩子。据了解,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如有指定,则受益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