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明确了未来海上光伏项目的发展路径和关键任务。根据该方案,2024年将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并将海上光伏纳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方案,以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为实现海上光伏项目目标,上海将打造“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重点规划布局在东海大桥、临港、金山、奉贤等海域范围内,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集群。同时,将严格控制项目用海面积,确保单位兆瓦用海面积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指标,并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工作。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优化廊道送出和电网消纳、推进海上光伏技术装备创新等重要任务。通过技术经济性分析,将优选接入点和接入电压等级,确保光伏送出路由与原有风电设施衔接,实现节约集约用海、集中统一送出。同时,将重点关注光伏材料研发、电池效率提升、施工建造能力、信息化智能化运维等方面技术创新,推动新型装备研发。
上海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海上光伏是实现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通过《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的实施,将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为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新动力,助力建设经济繁荣、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