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给付哪些保险金?
1.生存保险金:在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2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74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关爱保险金:在被保险人66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20%给付关爱保险金。
3.普通身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外伤害原因,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己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乘以身故保障倍数给付普通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除给付上述普通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己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5.满期保险金:在被保险人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二.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领取红利?
保险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可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以选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的处理方式,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处理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