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光人寿一世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是多久?
自保单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轻症重疾”、“重大疾病”或“身故”;
2、因导致“轻症重疾”或“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保单效力终止,将无息退还本保单已交的保险费。
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二、阳光人寿一世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1、轻症重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经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单终止,按照保单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单终止,按照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无息退还保单已交保险费。
(2)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照保单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4、年金转换选择权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期间,如果保单交费期间已满且各期保险费均已交纳,投保人可以申请年金转换,经审核同意后,可将保单申请时的全部现金价值按照当时所提供的年金领取方式转换为年金产品,转换后保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