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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招盈六号年金险免责哪些情形?参不参与保险公司分红?

2021-09-103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招盈六号是招商信诺的金牌产品,作为一款分红型的年金险,虽然已经推出有几年了,但热度还是不低。那么这款招商信诺招盈六号年金险到底怎么样呢?下面就跟随小新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招商信诺招盈六号的基本信息

 

招商信诺招盈六号的投保年龄是0-55周岁,缴费期限可选10年交、15年交和20年交,保障期限为保至88周岁。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至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可领取10%的基本保额作为生存保险金,60-87周岁每年领取30%的基本保额;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将赔付已交保费和应当领取年金的差和现金价值中的金额较大者;此外,若被保险人在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可领取20%的基本保额;6570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可领取50%基本保额的祝寿保险金;期满时仍然生存则可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400%

 

二、招商信诺招盈六号参不参与保险公司分红?

 

招商信诺招盈六号是一款分红型年金险,所以当然是参与保险公司分红的,不过分红的金额是不确定的,这取决于保险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如果保险公司确定有红利可以分配,那么保单持有者将提前收到红利通知书并在保单周年日收到该红利。

 

三、招商信诺招盈六号免责哪些情形?

 

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主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主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主合同现金价值。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