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式和提出索赔式
伞式保单通常是事件发生式保单。但是, 下层优先保单有时可能既包括事件发生式保单又包括提出索赔式保单(比如提出索赔式的 C G L 保单和事件发生式的汽车责任保单)。另外, 有些保险公司只提供提出索赔式伞式保单, 即使优先保单是事件发生式的。当伞式保单或超额保单和优先保单的保障触发机制不同时, 保障就会出现缺口。为了避免这一问题,有些保险公司提供事件发生式和提出索赔式两种类型的伞式保单。这些保单担保了伞式保障和优先保障的触发机制相同。
除外责任
如同 C G L 保单和汽车责任保单一样,伞式责任保单也有一些除外责任来限制广泛补偿保险协议提供的广泛保障。虽然伞式保单的除外责任与下层保单的类似,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一些差异的。实际上, 伞式保单的除外责任比下层保单的应用面更窄,从而使伞式保单提供了比下层保单更广泛的保障。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假定伞式保单包括的轮船除外责任规定不承保任何超过 50 英尺长的水上交通工具。相反, 在下层的 C G L 保单中的轮船除外责任则规定不承保任何被保险人所有的超过 26 英尺长的水上交通工具。因此, 伞式保单对被保险人所有的短于 50 英尺的船或非被保险人所有的长度介于 26 英尺和50 英尺之间的船承担延续责任。
有时,伞式保单可能并不包括下层保单中相应的除外责任。比如, 有些伞式保单不包括任何的轮船除外责任。在这一保单下,由于拥有、 维护和使用轮船而引起的责任索赔可以被承保。(但是, 如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签发时已经拥有这一船只,则很可能要求下层轮船责任保障。 )另一可能性是伞式保单可能包括有下层保单没有的除外责任。虽然伞式保单通常提供比下层保单更宽泛的保障范围, 但是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方面伞式保单的保障范围比下层保单的狭窄。
条件
优先保单和伞式保单在一般条件上的主要区别是保险地域和下层保单的维持。
下层保险的维持
下层保险的维持条件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在保险期间维持所有要求的下层保障处于有效状态(这些保单的累积限额因为索赔而消耗的情况除外)。被保险人还同意在任何下层保单被另一家保险公司所替换或者改变时, 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如果下层保险未被维持, 伞式保单必须按照下层保单被维持的情况运用。也就是说, 如果下层保险仍然有效, 一起被下层保险承保的索赔发生时, 伞式保险只需赔付超过下层保险承保限额的部分损失。因此,即使下层保险失效, 伞式保险也不会赔付本该由下层保险承保的部分。
由于下层保险的维持条件的存在, 所以担保下层保单的生效期和失效期于伞式保单一致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可能导致在下层保单的累积限额耗尽时, 伞式保险不会延续其责任。
保险地域
大多数伞式保单提供世界范围的保障, 这与优先保单通常只提供比较有限的保险地域不同。但是,有些伞式保单要求诉讼必须发生在美国或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