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保险维权台”栏目的咨询热线持续火爆,共有30多位市民来电或来信倾诉了自己在保险理赔中的種種遭遇。在此,我们对大家的信任表示感谢,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来信中请务必留好自己的联系方式,以方便我们与您及时取得联系。
以下是上周部分读者的问题咨询,回复如下:
报料一:
网友CD740上周来信说:买了半年多的新车日前被盗,我于是向安邦保险提出索赔,但公司要求扣6700元的汽车折旧费,太无语了……买保险时明明说的1年之内的新车无折旧费的,在保险公司找出的有我签名的保单上也沒有条款说明;如果说以合同为准,那么我的合同上并沒有写要折旧!我想问一下安邦保险的做法是否合理?
就此问题,记者向多家保险公司进行了了解,多家公司理赔人员明确表示:新车被盗存在折旧费,安邦保险的做法应该是合理的。据介绍,从2007版的车险条款开始(A、B、C三款车险都是如此),明确规定盗抢险的折旧费是“按月计算”,因此,即使是使用了半年多的新车,被盗后也需要计算折旧。当然,如果车主对折旧的具体金额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查看他们的折旧标准。
报料二:
市民陈先生来信说:自己的货车2月18日在中华联合买的交强险,仍然为旧版保单。据悉,新版交强险保险限额已经提高到了12万,老保单是否会影响赔付?
就陈先生的问题,记者上周连线了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在2月1日后,无论是老保单还是新保单,都按照新的限额赔付,因此,老保单不会影响赔付。据悉,按照保监会之前发布的《交强险保单管理办法》,“各保险公司老的交强险保险单最迟可沿用至2008年3月31日”。这主要是考虑到保单印制成本较高,所以才允许保险公司继续使用库存保单。但需要说明的是,不管是老保单还是新保单,其责任限额将完全按照新标准执行。记者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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