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根据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是否发生变化为依据,可以将其分为定期定额寿险、递减定期寿险和递增定期寿险三种。
定期定额寿险
大多数定期寿险属于定额定期寿险。他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保持不变。例如,张三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10年期定额定期保单,如果张三在未来10年内死亡,且保单仍然属于有效保单,则保险人将支付保单受益人1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
递减定期寿险
递减定期寿险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这类型的保单通常给出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然后根据保单规定的方法逐年减少。例如,张三购买了一份递减定期寿险,该保单第一年的死亡保险金为5万元,以后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减少1万元,以此类推。递减定期寿险保单的续期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通常不变。递减定期寿险通常包括抵押贷款偿还保险、信用人寿保险和家庭收入保险。
递增定期寿险
递增定期寿险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证金,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递增。例如,初定的死亡保险金为10万元,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递增5%。递增定期寿险保费一般随保额的增加而增加,但保单所有人通常有权在任何时候固定递增定期寿险保险金额。考虑到部分投保人手头拮据,选择保费最便宜的十年期实属无奈,为了规避不完全保障问题,不妨在第一个10年期保障还剩1年的时候,就开始投保第二个十年期,通过两份保险叠加的方式来避免相关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