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是订立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应该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在一般的商业合同中保证是从属于主要合同内容的条款;在保险合同中,保证是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被保险人必须严格遵守。
保证的种类有很多,一般的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默示保证通常又分为合法保证,适航保证和不得绕航保证。
明示保证:
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以任何形式(主要是书面形式)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或指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默示保证:
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是根据法律或惯例推定应该履行的条件或事项。
合法保证:
要求海上保险所承保的任何航海活动都必须是合法的。合法性的默示保证适用于包括航程保单和定期保单在内的任何海上保单。
适航保证:
要求承保船舶在该航程开始时,适合该航海过程中的正常危险。只适用于航程保单,不适用于定期保单。
适航的内容包括三方面:
船舶本身:船舶只要具有适当的船壳、设备、燃料、给养;
货物装载:船舶要具有适当的装载能力和运送设备;
人员设备:船长、船员的数量和素质。
不得绕航保证:
按惯常的或预定的航线航行。除外情况:1、保险单规定船舶可以绕航;2、由海上救助人命或财产需要而产生的绕航;3、因紧急避难而绕航。
新一站保险网提醒您,保证责任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往往又因保证人无代偿能力、保证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等因素,很难使保证责任落到实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所以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一定要遵守其应该遵守的准则,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