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馆签证处地址:
北京市三里屯东四街9号
北京使馆签证处受理范围:
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辽宁省,青海省,陕西省,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北京市,重庆市,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此外包括蒙古共和国在内。
北京使馆签证处管辖区:除上海领馆管辖区以外的中国公民。
上海领馆管辖区:
户口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的中国公民。
上海领馆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签证要求
北京使馆区:申请人已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提供家庭近6个月的银行出入帐证明,每月不低于相当900欧元的收入;提供父母近几年工作收入证明。不予接受申请人在西班牙的家属或第三者提供的经济担保。
上海领馆区:申请人已具备的学历最好是大学在读以上学历;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有每个月不低于相当于900欧元的收入,以保证他们的孩子在西班牙的求学所需(提供最近12个月的银行出入帐证明)。不予接受申请人在西班牙的家属或第三者提供的经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