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为5年、6年、10年、15年,《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为7年、9年、15年、20年。
金先生今年30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金先生时刻将家人的幸福生活放在心上。因此对自身的健康保障及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十分重视。经过综合比较,金先生为自己投保了由《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安欣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以及《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三款产品组成的安欣无忧产品组合,一次性交费9369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稳定收益
若金先生健康生存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00000元+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
生命保障
如果金先生在保单生效1年后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不幸因疾病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0元。
重疾保障
如果金先生在保单生效1年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时间限制)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不幸罹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可获得健康保险金100000元。
交通保障
如果金先生在保单生效后至36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发生意外身故,可获得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0元。满期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领取后,金先生仍可享受100000元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障,直至39周岁保单年生效对应日。
巨灾保障
如果金先生在有效期后到36年的政策的年龄在相应的一天的政策,遭遇意外伤害死亡,因为地震,洪水,山体滑坡,获得巨灾保险金00000元3元。在收到保险收益到期或大病保险时,金先生仍然享有00000元2元的巨灾保障,直至39岁的保单生效日期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