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每对步入婚姻爱侣的最美夙愿。然而,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到处都充斥着太多的欲望和诱惑,也让我们的爱情婚姻充满了危机。因此很多人通过各种方式保卫自己的婚姻和爱情。随着爱情、婚姻话题的升级,“爱情保险”也受到越来越多年轻夫妻的关注。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不少保险公司都陆续推出了“爱情保险”险种,例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家庭保障计划产品“爱家之约”、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
“很多年前,我们就推出了所谓的‘爱情保险’,但是销售得一直不是很好。”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产品部相关人士介绍,所谓“爱情保险”其实就是一款名为“世纪同祥”的连生保险,这款保险情侣是不可以购买的,只有结婚以后的夫妇才可以投保,而且在投保年龄上还有限制,男的是22岁到65岁,女的是20岁到65岁:“实际上,这款产品在2004年就已经推出,尽管险种发行了几年,但仍不被大家熟知。在昆明购买这款保险的夫妻年龄大多是在25岁到40岁之间,相比之下成家后不久的夫妻购买的较多。”
与“世纪同祥”类似,“爱家之约”、“情系今生计划”等也都是基于已婚夫妇的保险产品。也就是说,实际我们真正能买到的所谓“爱情保险”,却几乎与保障爱情无关,它更像是一份披着爱情外衣的夫妻捆绑保险计划。
感情不和保单可拆分
看得出,这些保险组合的内容相比普通保险计划并没有太多特殊之处。婚姻万一遭遇不测,可不要寄望“爱情保险”来力挽狂澜。但既然是“爱情保险”,如果爱情不在,保险又能做什么呢?对此,上述两位保险专家都表示,当婚姻出现变故时,保单仍然有效。
“只要双方商定,可以选择‘拆分选择条款’,也就是说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额也随之分成两份,各自为各自进行保障,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上述人士表示。而任武彬认为,保险是夫妻双方相互的一种承诺,需要靠双方互相信任、理解和关爱,才能把保险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家庭保险只是让夫妻双方对家的理解更加深入,让双方都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是一种爱的体现,但是对真正的爱情并不能起到约束作用。”
事实上,这种以一张保单承保夫妻双方的寿险,其保险范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同时身故保险金以及分红等,与一般的分红终身寿险没有本质区别。这份保单能做的,至多是被保险人想到离异可能失去大量保险金,也许会拖延一段时间,给爱情创造转机。但如果分手决心已下,“爱情保险”则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在一些市民看来,感情是一种心理,爱情则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用心经营的。当感情淡了,爱情没了,心也就不在了,当心都不在了,一纸合约又能算什么呢!所谓的给爱情买“保险”,其实也就是某些人图个心理安慰而已。
外国“爱情保险”更给力
美国:分产合约
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列明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情况。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
瑞典:结婚25年获赠予
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保险公司将在结婚25周年纪念日一次性赠予一笔可观的保险金。其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过世,另一方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英国:保险可理财
大约有20%的新婚夫妻都会投保爱情险,其中60%左右的投保夫妻把这种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具体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
俄罗斯:法定强制保险
俄罗斯(前苏联)1976年颁布了结婚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均应为其2-15岁的孩子投保,被保险人达到法定婚龄后在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
韩国:结婚前后均有保险
该类险种已有约20年的历史,包括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前者以恋爱者是否成婚为给付条件;后者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为给付条件,婚姻中断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