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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保险的完美结合

2012-05-184次浏览
小新客服
爱情保险”并非旨在保障婚姻的美满和长久,而只是夫妻双方从经济层面履行对另一方的责任。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

女人,用你的心计来捍卫你的幸福。挖一个甜蜜的“坑”,“坑”住你的男人,“坑”住你的爱情,“坑”住你的天长地久,“坑”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爱情也可以投保?是的。爱情保险是爱侣双方将责任投注于一纸协议,一旦发生爱情意外,将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事宜。这个保险更多意义上是一种自我约束,或许它可以给你带来情感上的安慰,或许它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其他形式的补偿。它和普通的商业保险不同,更大意义上是情感的理智表现的现实化呈现。

很多人或许会认为在恋爱之初或者热恋的时候就想到了要分手,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吗!的确,这样的行为不符合中国人的处事经验。但现在很多年轻朋友都能够很客观理智地去面对这个恋爱保险,并且面对分手、离婚这些事,人们的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王军和夏萌萌在热恋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期房,但当时两人只是恋爱关系,对将来感情发展的结果也无法预测,更不愿意为了房子而草率结婚。为了明确双方对该房屋的权利,两人在律师的见证下签下了一份考虑周全的“协议书”。在这份“只讲法理不讲情面”的协议中,明确两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必须付给违约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协议还对两人一旦分手如何处置这套房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因为种种原因,王军和夏萌萌的恋情去年走到了尽头,这份“协议书”最终发挥了作用。那套房产已经上涨了32万元左右,可两位当事人都不愿意保留这套房子,决定一卖了之,平分房产的增值部分,为这段恋爱画上句号。房产的升值没有成全他们的爱情,却多少弥补了情感失败导致的情绪伤害。

其实,国外早已将“爱情保险”商业化,比如婚前夫妻二人投入一定保金,25年后仍旧婚姻美满的夫妇可获得相当丰厚的保金回报,但如果期间婚姻终止,保金回报受益人将是被抛弃的一方,也就是受害方。所以,面对未知的爱情,爱情保险还是值得一投的。

别以为爱情保险的最终受益者永远是弱势一方,受益者的范围远比这宽泛很多。可以说“爱情保险”保护了爱侣双方和他们的爱情结晶,双方父母甚至家族都得到庇护。

在结婚前夕,莉莉男友提出签订婚前协议,看到那份协议书,莉莉难以接受并将它撕得粉碎。协议书上称:如果两人将来不幸离婚,婚前属于谁的财产由谁获得,不存在平分财产;如果两人将来不幸离婚,孩子属于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孩子如果还没有决定的能力,就要看谁的经济情况更好些;婚后如果出现出轨或者婚外情情况,离婚时,出轨一方的财产的50%归另一方所有。

起初女方家里炸开了锅,但男方认为很正常。最终男友的一席话让莉莉听了进去。“他解释,签订这个婚前协议是对未来三个家庭负责,两方父母攒了一辈子的钱都给了儿女,就算将来不增离婚,父母的这些钱不会遭到分割,也算是对父母的一种尊重。事后我认真看了那份协议,除了财产、扶养权、忠诚等问题外,其余七条都是一些比较有生活情趣的条款。”

这些费尽心机列出的婚前协议,会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呢,答案是会的。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一些从财产等方面出发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协议的首要原则就是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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