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的兴起,使保险代理人感到改变经营模式是如此重要。
互联网已经改变了传统经济的销售模式,保险业也不例外。网络保险在降低经营成本、创造新的营销手段和合作关系等方面的优势正变得越来越明显。保险代理人中的大多数都已主动采取行动,建立各自的网站,逐步将保险营销同网络接轨,扩大了保险代理人直接面对客户销售的范围。
作为保险代理人的宣传和经营的窗口,这类保险代理人网站大都有简单的页面设计,访问者可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的大致情况一目了然,如代理人介绍、公司的介绍等;通过保险产品介绍,保险产品的最佳组合服务信息。网上销售保险的过程是这样的:客户通过访问保险代理人网站,浏览网站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详细内容,如果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联系保险代理人线下面对面交流和咨询,最后完成签单。
与传统的营销方式相比,网络保险营销优势表现有:
首先,网络保险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因为网站的后期维护成本较低,相对于陌生拜访、缘故销售、转介绍的销售成本。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71%的费用;
其次,它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互联网的特点使得保险业务可以延伸至全球任何地区的任何一台上网电脑,实现全天候24小时在线作业,促使保险市场进一步向国际化、全球化方向发展;
第三,客户可以主动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投保意愿,无需消极接受保险中介人的硬性推销;
第四,网上投保公正透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对于购买保险的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尤其对于接受和使用现代通讯手段、保险意识强但又不喜欢接受上门推销的白领阶层来说,方便、快捷的网络保险自然备受欢迎。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未来10年内商业保险交易的31%和个人险种的37%将通过互联网进行。IBM公司去年对全球保险市场结构的研究也表明:网络对保险电子商务化的影响已越来越大,到2008年,通过互联网进行保险业务交易的比重将由目前的不到3%上升到49%。
新华国际保险研究会的研究人士认为:入世后外资对我国保险业的冲击之一就包括“通过销售网、服务网、信息网的‘三网合一’的营销方式和管理方式及网上作业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因此,该研究人员建议:我国保险公司应马上进行策略投资和系统投资,实行交互式的顾客投保服务,有效运用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开发多种附加服务和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树立名牌形象,同时注意保证网站安全,保护顾客资料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