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只出现于采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投保人身上。保险合同要求投保人按期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但是,投保人因各种原因也许不能按时缴纳保险费。为了不致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在保险费交纳期限到期后,允许投保人在一段时间内交纳所欠的保费,这段时间即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仍然有效,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宽限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依然负保险责任,但要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尚未缴纳的保险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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