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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送审

2012-05-1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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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武汉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经送审。此次保险办法的试行,制度模式采取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方式,而筹款方式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相结合,武汉农业人口将逐步纳入本办法。

今年10月1日,武汉将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年内,40多万江城农民将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送审稿)。

 

根据《武汉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送审稿),具有武汉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按本办法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将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款方式。农民按规定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或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年满60岁时便可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据了解,武汉市现有农业人口266.52万人,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大约100万人。

目前,武汉市已确定汉南区全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的12个街道(乡镇)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和试点乡镇,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为42.73万人。今年计划首批纳入20万人,其余人员拟在2010年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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