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消费者发现保险公司的所谓重大疾病保险,是只管癌症、心梗、瘫痪等绝症的保险,于是就想:既然一般人不可能得这些病,得了病又可能马上走向死亡,那这保险还有什么意义呢?不可否认,重大疾病保险所保的病,确实是一般人不容易患的病,但是这并不等于保险没有意义。
首先,不容易得并非是不会得,随年龄增加,一般人还是有患心脑血管病、癌症等大病的可能的;正是由于一般人患这些重病的可能性少,所以才可能一个人交很少的保险费,就拥有了高额保障。
其次,癌症、心梗等并非都是不治之症。在重大疾病保险中,就当前医疗水平而言,有些疾病若及时发现还可治疗。而剩下的疾病虽是不治之症,但也仅是就当前医疗水平而言。随着科技发展,其中的很多疾病就不再是不治之症。
再次,即使在患重大疾病后因难以治疗而身故,得到保险金也不是没有意义。一般而言任何人患大病时都会花去大量的金钱,没有人愿意自己走完人生道路的时候再拖累家人,使家庭因病返穷。保险金也成为死者对生者最后的慰藉。
最后,重大疾病的给付条件是消费者患病或实施了特定手术,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患病的时候有保险公司雪中送炭,有时有人就因为这笔足够的治疗费而从“鬼门关”被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