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份保险就可以解决自己的全部保障。产品不同,保障不同。首先,要明确需要什么类型的保险,这样有的放矢地购买保险才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和制订合理的财务规划,才会在真正发生事故时得到相应的保障。其次,同一类型的产品也会由于条款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比如重疾险所含疾病种类,有的仅含6种(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疾病),有的含三四十种。一旦客户患了某种特殊疾病,却不在所列疾病范围内,得不到赔偿就会认为理赔难。对某种重疾,条款会约定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赔付,客户则会认为“保险保死不保活”,这都是因为不了解保险造成的误解。保险条款不可能罗列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能选出发生概率相对高的几种或几十种疾病,再根据这些疾病的发展规律和发生概率确定保险费率。保监会针对25种(包括6种必保)疾病明确了赔付标准,减少了因重疾标准理解不同造成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