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 ( 即消费者 ) 的利益,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或其他代理人恰订保险合同;而保险代理人则是根据保险人(保险公司)的委托而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
2 、保险经纪人虽然也像保险代理人一样,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收取佣金,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咨询、充当顾问,但他们是站在买方(即投保人)的立场上,以为投保人服务为主;保 险代理人是站在销售方(即保险公司)的立场上,以为保险公司服务为主的。
3 、保险经纪人收取保险费的行为,对保险人无约束力,即法律上不视为保险人已经收到,被保险人不能以此为由主张保险合同业已成立。但是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授 权的情况下,保险经纪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行为则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约束力。此时,保险代理人收取保险费后,即使实际尚未交付给保险人,在法律上则视为 保险人已收到。
4 、 保险经纪人受雇于投保人 ( 即消费者 ) ,为投保人选择和横向比较各家公司的保险条款,从中找出最优的方案;而代理人受雇于商家(保险公司),为本保险公司推销其产品。
5、 保险经纪人可以销售众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所以完全可以从众多保险险种中间找出费率比较低的、回报较高的险种,提供给消费者;而保险代理人只能从本公司的现有保险险种中间进行选择,所以无法真正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使消费者的保险利益最大化。
6 、 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要比保险代理人广,如受保险人的委托充当保险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理保险人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甚至还可以从事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 服务。 我国《保险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出台,但国内保险业务中并未实行保险经纪人制度,不过在国际保险业务中却时常接受国外保险经纪人介绍的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