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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基本医保数据公示

2012-03-3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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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一带一直都是中国经济走在前端的领头军,近期杭州市公布了2009年来敏洪在那个的基本医保数据其中就标准、补贴、施行时间等相关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8元,即:24603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统筹费)+1元(医疗互助救济金)=188元/月。

2、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4元,即:24603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60%÷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统筹费)+1元(医疗互助救济金)=114元/月。

3、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二、参加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缴费标准:

1、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0元;

2、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纳150元;

3、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缴纳900元;

4、孤儿、“三无”人员,以及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三、参加市本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缴费标准:

1、农村居民(含农转非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2、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60元;

3、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

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每月个人医疗帐户最低划帐基数为1453元。

上述有关数据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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