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您推荐的产品涵盖了目前可知的全部重大疾病,但您可曾想过?未来20-30年,甚至更长的岁月中,又会有多少种重大疾病不断的被人类发现?所以说,重大疾病保险请一定关注是否具备高残保险金责任。如果您仔细阅读高残责任的条款,那么其中一条赫然在目,内容是“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该项内容包括因任何疾病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情况。就此条内容,我向医生咨询过,大夫的回答是“被列入重大疾病行列的病种,发生这种高残情况十分有可能。”所以请您一定不要忽视了高残责任这一项目哟。
刚才和一个朋友讨论该话题时,他告诉我现在所有的重大疾病保险都具备高残责任了。我告诉他我之所以发这个帖子的原因是最近我身边有两位朋友拿给我看他们的保单,两份都是来自***保险公司的,08下半年签订的,都没有高残责任,但是重疾保障的种类比较全面。所以才发了这个帖子。客户根本就不知道什么高残不高残的,作为代理人不说的话,一般的客户哪里晓得?我很无奈,退也太亏了,现金价值第一年少得可怜,这个大家都知道。那两个朋友问我怎么办,我出的建议就是先把时间延长,因为其中一个的时间那个代理人才给他保了15年,正好40来岁时保障责任终止,另外一个稍好点,50多岁,也不是很够,但凑合吧。高残责任好追加,买个定寿之类的一年也花不了几个钱,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