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保险标的的,因此,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是以人的死亡率为基础计算得出的。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以往的统计资料测定出人群的预定死亡率,从而计算出保险产品的标准费率,并且要求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群体的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相符。如果保险公司承保的人群死亡率大于预定死亡率,则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安全经营的原则。
这就是说保险公司对于投保客户是有所选择的,从健康角度来讲,就是根据客户的健康状况将其区分为可以承保的群体和不能被承保的群体。
所谓不能被承保的群体是指在投保时健康状况欠佳以致其发生保险事故(患病或死亡)的危险性大大增加,保险公司不能接纳的群体。
这个群体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投保时就已患有某些严重疾病,在目前的医疗水平条件下其死亡率明显增高,通常不能被保险公司接受承保的人群,比较常见的原因包括中晚期恶性肿瘤、智力障碍、精神分裂症、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心肌梗塞、脑中风)、肝硬化、慢性肾炎、艾滋病等患者;
另一部分是在投保时患有某些疾病,但疾病经过治疗后效果如何目前尚不能确定,保险公司暂时不能接受承保,待治疗病情平稳或痊愈后可以重新投保的群体,例如投保时正在患肺炎或阑尾炎,需治疗痊愈后再投保,投保时发现肝脏部位有一肿物,需到医院检查明确诊断并治疗后再投保,刚刚完成外科手术的病人术后可能会发生一些合并症,需观察一定时间再投保。
客户的投保要求能否被保险公司接受不仅取决于客户投保时的健康状况,而且与客户选择的保险产品种类密切相关。例如某些严重疾病患者投保大病保险通常会被保险公司拒绝,但如果这些客户投保以获取生存保险金(如养老金)为保险责任的保险则一般可以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