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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方水灾看天气指数保险在中国的发展

2011-05-1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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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设计复杂,需要长期历史数据进行精确演算,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天气指数保险研究力度,搜集长期历史数据,研究不同天气现象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同时,以降雨量指数保险为优先发展目标,提高地区气象站的覆盖率,分析降雨量与农作物产量、质量波动之...

自6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福建、江西、贵州、湖南、广东、广西等多个省份遭受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这场灾难造成大量的牲畜死亡,财产损失严重,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天气指数保险的重视。

  天气指数保险结合了指定风险保险和区域产量保险的优势,在控制承保风险、克服市场失灵、降低经营成本方面较传统农业保险更具优势。许多发展中国家已开始将天气指数保险引入农业保险市场,开发了针对多种天气的指数化保险产品,如印度、墨西哥、马拉维、埃塞俄比亚和坦桑尼亚开办的干旱指数保险,孟加拉与越南开办的洪水指数保险,加勒比群岛开办的飓风指数保险以及蒙古开办的大型牲畜巨灾指数保险等。

  以目前发展中国家开办的天气指数保险经营模式来概括,天气指数保险是一种将传统保险权益和金融期权加以组合的新型保险产品。该产品的赔付标准基于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天气指数(如降雨量、气温)。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区域农作物生产阶段中(如播种期、生长期、成熟期),若权威气象机构公布的实际天气指数超过承保合同约定指数,即灾难性天气达到一定程度时,保险合同将被激活,保险人将根据实际天气指数对被保险人给予相应的赔付。

  目前中国正积极实践天气指数保险,并以防范旱涝灾害为主。中国农业生产以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农户所处地理位置分散。天气灾害的风险加剧将导致出险频率提高、定损难度加大,进而推高农业保险管理费用率。因此,发展天气指数保险特别是降雨量指数保险,不仅能为农业提供最直接、最根本的风险保障,而且其高效透明的理赔方式可有效克服市场失灵,显著改善农业保险经营效率,降低财政补贴支出,进而全面提升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鉴于此,中国应积极借鉴天气指数保险的发展经验,适时引入天气指数保险,发挥天气指数保险的比较优势,将其作为农业保险的有益补充形式,并在以下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天气指数保险的顺利开发。笔者认为,中国发展天气指数保险的政策建议有:

  1.加大天气指数保险基础研究力度。由于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设计复杂,需要长期历史数据进行精确演算,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天气指数保险研究力度,搜集长期历史数据,研究不同天气现象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同时,以降雨量指数保险为优先发展目标,提高地区气象站的覆盖率,分析降雨量与农作物产量、质量波动之间的关联度,为保险机构开办天气指数保险提供权威的基础理论支持。

  2.推进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中国政府应对天气指数保险实施优惠的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各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天气指数保险试点,以此推动天气指数保险的探索与实践,争取早日实现农业保险的新突破。

  3.简化天气指数保险条款。天气指数保险作为新型的农业保险,其保险合同内容较为复杂,不利于天气指数保险的初期推广。为提高农村人口对天气指数保险的认知度与投保率,国内保险公司可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在保险区域内,为不同种类的农作物提供统一的天气指数保险合同,以简化天气指数保险合同条款,推动天气指数保险的销售与开展。

  4.推动农村银行保险战略合作。在目前中国农村居民保险意识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国内保险公司应积极扩大天气指数保险的销售渠道,与农村信贷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发展农村银保模式,由农村信贷机构代销农业天气指数保险,与农业生产贷款有机结合。

  5.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天气指数保险再保险。由于2008年全球灾害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爆发,国际再保险价格纷纷上调。在此情况下,农业保险直保公司应与中国再保险集团积极合作,进行农业天气指数保险的联合开发,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的再保险工作安排,以降低天气指数再保险费率。另外,还可利用天气指数保险的标准化特性,设计基于天气指数保险的巨灾风险债券,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天气指数保险的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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