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后,全市城乡低保将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及公示程序,符合条件者及时纳入。与原来相比,“缩短”了5个工作日。
该局救灾救济处处长马黎西介绍,这一举措自上月在全市推行,是民政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接受社会各界评议“8项服务承诺”中的一项,今后,这一举措将继续延续。8月,城乡低保新增2000多户,发放资金超过50万元,这些新增户的低保均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了解,今年,我市城市低保提标。中心城区(含东湖高新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00元/月。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等6个远城区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240元/月。据统计,6年来,我市已将城市10万余户近25万人、农村4.8万户共10万余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累计发放低保金13.9亿元,为困难群众做到了应保尽保。
链接→ 怎样申办“低保”
困难家庭申请低保,首先,户主当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社区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初审,并将结果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要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再次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上报区民政部门,以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