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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十一实施 保险产品将普遍涨价

2012-03-2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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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的实施,使得保险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新保险的相关规定,有些保险产品即将停售,而有些产品的价格都有一定的上升,保险公司也针对新保险法制订了新的保险产品。

 

中广网北京9月1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25分报道,新保险法10月1号即将实施,为适应新法规要求,近期多家保险公司集中停售旗下保险产品,准备调整升级,“十一”之后重新面市。

从泰康、中意、新华、太平等公司已经停售或者计划暂停销售的保险产品看,暂停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重大疾病险和分红险。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内容方面有较大修订,如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事故通知、如实告知等。为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7月初保监会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整改,从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其实保险产品更新换代是正常的市场现象。

部分公司表示,新保险产品上市后,价格上涨幅度大概会达10%-20%。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多处体现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力度,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保险产品可能会普遍涨价。但是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按自己的切实需求选择保险产品,不宜盲目抢购。相关人士建议,对于消费者来说,一般还是应该从疾病、意外、养老、子女教育以及理财规划等方面来考虑。“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仍然应该是消费者选择保险产品的最根本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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