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实。
如人们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上班途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是因为他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其保障内容有: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一般的传统保险和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连保险,也都提供以死亡或残疾为给付的人生意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