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金保金。
该保险需要针对儿童在不同的生存阶段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险金。比如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几个时期的教育基金,参加工作以后的创业基金、婚嫁金甚至还有退休以后的养老基金等,使被保险少儿一生成长的各个特定阶段都可储备一笔基金,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父母对子女的呵护与关爱之意。
(2)意外死亡与伤残保险。
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一曰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和伤残提供保障。一般均附加在少儿生存险中,而不单独设立险种。
(3)疾病医疗保险。
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因疾病而产生的治疗手术等费用提供了保障。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少儿医疗保险十分适合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