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外出旅游可以放松心情、陶冶情操,但旅游中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因风景名胜区管理或经营机构的疏忽或过失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景区内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风景名胜区管理经营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针对这种风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
除上述赔偿责任外,保险人还承担仲裁或诉讼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用以及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该保险还包括扩展责任条款。经协商,保险人扩展承保在风景名胜区内由于打猎、攀岩、赛车、滑翔、跳伞、漂流、蹦极、骑马、潜水、各类探险运动及竞赛活动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费与景区的年旅游人次和年度累计责任限额相关。根据实际风险情况可以对基础费率进行规定范围内的调整。
凡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或经营机构,均可投保该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