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是解除保险合同的形式之一,是保户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一般情况下,保户不宜轻易退保,因为退保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1、经济上蒙受损失。
按《保险法》规定,已交满两年以上保险费的,退保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末满两年保险费的,退保时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所交剩余保险费。退保越早,保户得到退保金越少,特别是在末满两年保险费的情况下,退保金更少。
2、再投保时交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一般来说,投保同一种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交费标准越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便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交保险费。
3、失去已经获得的保障。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保户个人及家庭将重新回到不安定状态。
4、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
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长期性人寿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的重疾病身故,疾病致残或自杀的保险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若保户在责任免除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重新投保时可能会被拒保。
某些人寿保险条款,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且不超过规定年龄为条件。保户退保后再投保,可能会因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均而被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此外,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保险人的风险保额有所控制,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之前购买的所有保险保[意外险,养老险,理财险等]加总起来的总保额,如果超过一定的限额,公司就会要求体检,而现在很多人,尤其是40岁以上的都市人,大都处于亚健康状况,或患有慢性疾病,这样容易造成某些险种拒保,或增加费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