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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让女性理财观发生改变

2012-05-14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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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房产的归属做出了明确区分,近日有女性为自己投保巨额款项,与新婚姻法对司法的解释密切相关。保险收益并非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女性要保持经济的独立,有意识规划自己的生活。

新婚姻法对财产尤其是房产的归属做出了明确区分,市民有赞有弹。近日有媒体报道一女性为自己投保9000万元的消息,其中6000万元为人寿险,3000万元为分红险。承保此保单的保险公司相关人士透露,该女性之所以大手笔买保险,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

新婚姻法出台全职太太彷徨

新婚姻法出台后,财产归属的争议一直不绝于耳。“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谁首付,房归谁”等观点让部分女性感到保障缺失。新婚姻法因而也被网友戏谑为“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规定”。有网友热心给丈母娘们支招,建议改变过去女方买车、男方买房的传统,改为双方一起出钱购房;或者父母直接为女儿买房“护嫁”。

准新人还有应对余地,相比之下,部分无财产保障的女性显得忧心忡忡,尤其是在家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很多待嫁女青年表示,再也不敢有做全职太太的想法了,因为这会导致离婚后一文不名,甚至净身出户。网友“腻腻”表示,“新婚姻法一出,全职太太成了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不要罢工呢?”甚至不少报道称,多个城市涌现了房产证加名字的热潮。

各种担忧下,全职太太动起了为自己做足风险保障的脑筋,例如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意外伤害保险等,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可确保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下滑。于是出现了前文中9000万元保险护身的个案。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防风险,在于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离婚,保险收益也将属于个人所有。

分析保险收益非夫妻共同财产

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保险,是否可分散全职太太们因离婚导致的财产无保障风险呢?记者采访了星城保险业人士。

保险专家毛戈表示,保险收益只能由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支取,故保险利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她同时指出,即便是以保险作为理财手段,仍需注重险种搭配。她的建议是借鉴社保:医疗和养老仍是保障重头,工伤可用意外险、重疾险代替,并适当搭配投资险。

不过毛戈指出,即便为自己购买了9000万元保险的那位女士,也有一定风险。如果不具备持续的缴费能力,保单极有可能失效,而退保往往是有成本的。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就难以防范生活水平大幅降低的风险。因此在险种和交费年限上应讲究搭配技巧。

具体建议是,可购买5年交费的分红险,5年后所有红利和生存金都可以取出来,即便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可用到期的生存金抵缴其他险种的保费,或者进行部分退保,这样不至于产生较大损失。此外,由于万能险具备部分提前支取功能,也可中断,不会因为缺乏持续缴费能力导致保单失效,对婚姻和经济收入不稳定的女性而言,也可灵活搭配。

建议女性最好保持经济独立

除保险外,更引发人们热议的是新婚姻法下,女方是否要成为女强人,才能有足够的财产保障。对此,投资理财名家的观点或许值得人们借鉴。

巴菲特曾说,结婚才是人生最大的投资。“我年轻时曾与我们州最漂亮的女孩约会,但最后没有成功。我听说她后来离过三次婚,如果我们当时真在一起,我都无法想象未来会怎么样。所以,其实你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是跟什么人结婚!在选择伴侣上,如果你错了,将让你损失很多。而且,损失不仅仅是金钱上的。”

除选对人外,理财师们也纷纷认为保持经济独立,才是女性最重要的理财方式。本报“赢行家”投资理财顾问、国家理财规划师协会秘书长刘彦斌在微博中表示,新婚姻法的出台,会让女人变得更加独立,不再把婚姻当成长期饭票,并且建议“女人不能靠男人,还是靠自己最好”,因为“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长沙首届“十大金牌理财师”得主之一、长沙银行理财师易科也认为,不论婚姻法如何修改,女性还是应当有意识地规划自己的生活,适当充电是婚姻经营的必要方式。在高唱女性独立的今天,经济独立是其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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