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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让商业保险公司分担养老

2012-05-2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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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已经意识到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效益好的企业可以采取补充养老保险,让保险公司为政府减轻负担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会长何静芝:让商业保险公司分担政府“养老负担”

在日前结束的上海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会长、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静芝递交了《关于上海发展商业性养老年金、健康险的提案》。本报记者昨天(26日)就上海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应如何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专访了何静芝。

《第一财经日报》:您为何会提交这份提案?

何静芝:现在上海市社保部门经办的补充性养老保险,事实上应由商业性保险来做,而非政府该背的包袱。

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保险其实能做很多事。但是对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能发挥的作用,实质上认识程度还远远不够。上海是一个老龄化很严重的城市,据预测,到2020年上海人口老龄化的比重将达到30%左右,老龄人口将达到460万。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导致社会基本养老金支付的巨大压力,发展商业保险并以此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因此,我才提出发展商业性养老年金、健康险的建议。

《第一财经日报》:您认为商业性保险公司应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何静芝:首先应该让目前由政府部门经办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和健康医疗保险回归到商业化道路,让商业保险公司来经办。

基本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但是,补充性养老保险则应由政府组织推动,如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其运作一定要通过商业化保险公司来进行,将产品设计开发、销售手段、资金运作等全部纳入商业保险的监管体系中。这样做可以减轻政府不必要的负担。

《第一财经日报》: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具体是哪些方面?

何静芝:解决上海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首先要提高企业和个人投保的积极性。这些政策应该包括允许企业参加商业性补充养老年金险,其支出可在税前列支。事实上,上海地方社保机构在办理企业年金保险时已经享受了5%~10%幅度内税前列支的优惠,这个举措从某种角度说明了上海市政府已经意识到,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效益好的企业可以采取补充养老保险,为政府减轻负担。我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将给予上海地方社保机构的优惠政策同样运用于商业保险,企业将有更高的积极性按照商业化运作来购买补充保险。

《第一财经日报》:如果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来运作补充性养老保险的资金,是否可以保证运作效率和效益?

何静芝:目前,商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已经拓宽,但并不是一手做保险,一手运作资金。现在有很多专业的资金运作公司,理论上保险资金运作、资产与负债是可以匹配的,可以将5年期的保单业务配套5年的资金运作安排,20年保单业务的配套20年的资金运作安排,不会有现金流的风险。商业性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稳定经营,保证养老金的给付。

商业化的公司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而且有相应的监管体系,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很明确。最近,监管部门也在探讨保险资金运作方式,提出保险资金可以在基础设施方面进行投资。

《第一财经日报》:您认为,目前的保险资金监管体系是否完善?

何静芝: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敢保证保险监管没有漏洞。这些年,有关部门相继批准了很多机构与企业从事保险业务,这是保险发展的需要,但最近很多企业热衷于保险业务,不排除个别企业投资保险领域有融资意图,尤其是做寿险可以作为融资的很好渠道。如果监管不够严格,一只手刚收进资金,另一只手就拿着资金去运作,就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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