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方案是否科学与完善直接影响我国农业保险能否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对设计我国农业保险方案涉及的内在因素进行了分类分析,包括决定我国农业保险方案的基本特征与运作模式的基础因素、塑造农业保险基本结构并影响其运营的主要因素和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其他因素。
农业保险是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极其重要。国家对发展农业保险给予了充分重视,积极广泛地进行了农业保险实践,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进行了长期的农业保险实践,法国安盟、上海安信和吉林安华等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筹建并开业,四川通过“以险养险”的方式让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保险,安徽设立区域性的合肥兴泰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充分总结实践经验,设计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有效方案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求。本文主要针对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方案设计的内在因素进行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方案不仅要考虑社会目标,促进农业发展,稳产增收,而且要满足维持农业保险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内在因素可分为确定我国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与运作模式的基础因素、塑造我国农业保险基本结构并影响其营运的主要因素、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其他因素。
一、决定我国农业保险方案的基本特征与运作模式的基础因素
基础因素主要包括我国农业的生产因素、风险因素和我国农业保险的参与主体等开展农业保险的基础条件。
1.我国农业生产因素
我国农产品从品种上来看有农林牧副渔等,为了便于农业保险方案的设计,我们把农产品分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农产品和高价值的商业农产品。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等,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部分,耕种面积广泛,但收益较少,遭受灾害的可能非常大,一旦受到损失将严重影响农民基本生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通常采用政策性的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给予财政补贴;高价值的商业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