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明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将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昨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个人账户规模为何缩小。对此,记者请教了有关专家。
据介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被分别划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社会统筹中的基金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只用于职工本人养老或继承,不得提前支取。
我国多数城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而劳动者(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多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也就是说,剩余的3%是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的。个人账户大于个人实际缴费额,意味着社会统筹部分将减少,势必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互助共济性。
因此,为了合理、公平地保障所有劳动者的晚年生活,新的《决定》将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这意味着,个人账户内的养老金将完全实现个人缴费、个人所有、个人受益,进一步明晰个人账户基金的产权归属。
此外,尽管个人账户规模从11%缩小到8%,但退休人员的待遇并没有降低,企业和劳动者的负担也没有加重。
新的《决定》执行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仍然按国家原来规定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同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而提高待遇,根本不存在待遇降低的问题。
同时,个人和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没有发生变化,负担没有加重,仅仅是个人账户规模缩小,社会统筹基金增加。这意味着,个人退休后,从公共的养老保险基金中所获得的份额将会增加。
据悉,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67万名。正在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为67万名,养老金一直以来都是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