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机构存在巨额差异

2012-05-22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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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机构存在巨额差异,巨额差异促使保险代理业务的加强,获取更多的代理手续费。巨额差异导致保险资金更多的运用资本市场的资金而不是银行的协议存款。商业银行将加大与寿险公司的竞争!

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巨额存差时代

2006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发表了《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首次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巨额存差现象作了分析。报告指出,我国金融机构在1995年开始出现存差,即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大于各项贷款的差额,并且逐年扩大。2005年末金融机构存差达到9.2万亿元,占存款余额的32%,存量的贷存比(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的比例)为68%。对比中国保险业才区区1.5万亿元左右的总资产,金融机构确实是迈入了巨额存差的时代。

报告认为,导致我国金融机构出现巨额存差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四个方面:一是银行持有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总量不断增长;二是近年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离与核销力度加大;三是金融体系外汇资产增长较快;四是现金需求增长趋缓。报告认为,我国金融机构存差的扩大是银行体系资产多元化的心然反映,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的总体进程,并不是资金闲置、使用效率降低和金融对经济支持力度削弱的表现。果真如报告所分析的那样,虽然金融机构存在巨额存差,但资金并不闲置吗?笔者以为,报告对存差现象所作的分析难免带有偏见,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报告没有对2004年以来的宏观调控所导致的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减少进行分析;二是没有考虑2004年以来央行上调利率所具有的存款增加和贷款减少的效应;三是没有考虑到商业银行在资本约束压力下只能通过压缩贷款规模来满足监管部门的风险资本要求。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报告所得出的金融机构巨额存差并不是资金闲置的结论难以成立,商业银行在大力推动资产多元化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资金闲置的现象。

巨额存差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

巨额存差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巨额存差在现行的存贷利差盈利模式下意味着金融机构收入的减少,上市和盈利的压力将促使商业银行更为积极拓展保险代理业务,在为保险公司争取到更多业务的同时,获取更多的代理手续费收入。这点与保险公司准备大力发展银行保险业务正好吻合,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两者对银行保险的认同,无疑对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巨额利差对盈利造成的压力还促使商业银行通过开展综合经营,直接进入保险市场,在继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去年表示要提交保险公司筹建申请以后,今年建设银行也明确表示要在国内组建一家保险公司。

巨额存差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巨额存差的存在表明商业银行基本处于资金富余状态,势必减少对寿险公司的资金需求。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多数商业银行已将对保险公司的协议存款利率由4.5%下调到3.25%,而且不太愿意接受新的协议存款,对已到期的协议存款不再续签。这点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十分显著:保险公司过去在银行保险上所惯用的资源换市场的策略今后很难奏效;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更多地依赖资本市场而不是银行的协议存款。二是商业银行会加大开发理财类产品的力度,以此来加大与寿险公司的直接竞争。

巨额存差时代银行保险的新趋势

巨额存差正在悄然推动中国银行保险的变革。巨额存差对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来说,绝不像报告中对存差所界定的那样: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巨额存差的持续扩大,作为一股来自经济体内部的内生变量正在推动中国银行保险的悄然变革,对此金融业内人士必须有足够的重视。面对巨额存差,商业银行在无法分流存款,难以调整贷款的背景卜,其所唯一能作的选择就是加大包括银行保险在内的中间业务的拓展力度。商业银行会由以前的“后台”变为“前台”,由被动变为主动,由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变为皇帝的女儿找人嫁。保险公司也一直在打银行的主意,虽然银行在手续费方面漫天要价,但保险公司还是咬定了银行这一渠道不放松。巨额存差将商业银行推向前台,保险公司主动迎合,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这种双主动的模式,势必引起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另一次新的裂变。

(一)银行保险将有望获得更大的发展。巨额存差将推动现行银行保险合作基础由保险公司主动向银行、保险公司双方主动转变。现行的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求银行,依托的是银行的网络和渠道,银行居于主动地位,最明显的例证说是商业银行索取的代理手续费大多超过3.5%,这比正常的一年期的存贷款利差还要大,而且在银行七次下调利率的背景下,银行代理保险的手续费从未下降。在商业银行积极、主动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新阶段,困扰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手续费偏高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这无疑会极大促进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

(二)现行的“多对多”的代理模式将得到调整。我国现阶段银行保险主要采用“多对多”的模式,即每家银行都同时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同样,每家保险公司也都与多家银行合作。商业银行之所以采用这种“多对多”模式,主要是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率,简单地讲就是谁给的手续费高就卖谁的,所以虽然有五花八门的所谓战略合作协议,其实各家银行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还是存在重点与非重点之分的,有些保险公司的产品在某些银行几乎没有什么出单率。“多对多”模式是经营短期化的一种表现,巨额存差将促进银行、保险公司双方走向长期的合作,这势必要求对“多对多”模式进行调整。一些大银行可能从战略合作的高度,选择一、二家保险公司,达成“一对一”的合作模式。

(三)银行保险将趋于深度合作。巨额存差有望成为我国银行保险由现行的代理销售模式走向更为深度的合作。巨额存差带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压力,促使商业银行不再仅仅满足于代理保单销售,而将市场拓展的着力点转向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开发潜在的客户,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将由现在合作与竞争,但更多的是竞争,转向更多的合作。通过搭建共同的IT系统,对银行的客户资源进行深度利用:开发兼有银行和保险双重功能的金融产品,强化柜面人员的培训等方式推动银行保险趋于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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