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跳槽”对许多人来说已不是新鲜事,但很多投保了意外险的人并不知道,改变工作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职业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吴先生之前从事室内装潢,后来改为担任从事室外高空作业的装潢人员。没想到,在一个工程作业中,吴先生因意外事故从高空坠落,不治身故。之前,吴先生曾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他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在审查后,最终做出了拒赔的决定,但退还了吴先生所缴的保险费。
对此,保险公司的人士解释道,吴先生投保时保险公司是根据其工作性质“室内作业”的职业风险作出承保决定并厘定费率的,后来,其工作性质变换,但并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高空作业的室外装潢人员属保险公司“拒保”范围,所以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拒绝理赔。
另一方面,如果“跳槽”后新工作的职业风险减小了,投保人则可从保险公司领回多缴的保费,或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将保额提高。
职业风险降低保费相应减少
霍女士原来是某公司的营销员,她在去年8月份购买了某人寿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投保时,保险公司认为,霍女士的职业风险属于二级,于是作了加费的决定,投保10万元的意外险,保费为250元。今年6月,霍女士换岗位成了公司的行政人员,她马上将自己职业变化的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并办理了职业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在和霍女士商量后,决定在缴同样保费的情况下,将她的保额调高到了12.5万元。
保险专家解释,意外伤害保险是按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的,危险越高保费越贵。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变更,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职业风险增大,投保人可选择减少保额或增加保费的做法,变更意外险。如果职业风险减小了,投保人可选择增加保额,或由保险公司退还多缴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