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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及投资性特点

2012-05-2911次浏览
小新客服
传统的寿险保单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但是一般影响寿险的要素有三种:被保险人当年的死亡成本、保险公司当年的经营成本和保险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保单现金价值有什么投资性特点?

一、寿险保单产生现金价值的原因分析

传统的寿险保单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永久性寿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影响寿险保费的三个因素是:被保险人当年的死亡成本、保险公司当年的经营成本和保险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在经营成本和投资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寿险的保费与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成正比例关系,而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又与其年龄成正比例关系。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在保费的缴纳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定期寿险的保险费缴纳方式采用自然保费方式,即每一年缴纳的保险费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对应的实际死亡成本计算的;终身寿险的保险费的缴纳方式采用的是均衡保费方式,即从投保之日起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日,每年缴纳的保险费的金额都是一样的。均衡保费的缴费方式将被保险人一生的死亡成本(从投保之日起计算的)平均到他的预期寿命中,通过收取平均保费的方式分散到整个保险有效期内。均衡保费的缴纳方式使得投保人在投保初期缴纳的保险费数额超过了保单当期的实际死亡成本和经营成本,投保人多交的保险费构成了保单现金价值的来源,即现金价值是终身寿险保单项下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扣除该保单当年的死亡成本、保险公司的各项经营成本之后的余额。由于保单积累了现金价值才使得保单具有了储蓄性和投资性。与终身寿险相比较,定期寿险不积累保单现金价值,只提供死亡保障,是功能单一的保险产品(见图1)。

二、保单的现金价值概述

现金价值是寿险保单具有投资性的根本原因,对保单现金价值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1.现金价值的所有权

现金价值是因终身寿险的缴费方式而在保单项下形成的一种积累,保单项下积累的现金价值在法律上是属于保单所有人所有,并且这是一项不可没收、不可丧失的权利。由于终身寿险保单的投保人在投保初期预付了一部分将来的死亡成本,当投保人退保时,投保人有权要求将其预付的超出保单成本的保费部分退还,积累现金价值的保单在投保人退保时将保单已积累的现金价值扣除手续费(一般保险公司对投保时间超过10年的保险单不再收取退保手续费)后退还给投保人,这就是保单的退保现金价值。

2.保单抵押贷款

积累现金价值的保单不仅给保单所有者带来储蓄和/或投资收益,还给所有者带来使用现金价值的便利,所有者可以保单为抵押,获得抵押贷款,保险公司一般以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80%为常见比例)为额度为保单所有人提供贷款。

3.保单的生存利益

终身寿险保单项下积累的现金价值及对现金价值进行投资带来的收益往往是由保单的所有者或被保险人享受的利益,因此也被称为寿险保单的生存利益。而定期寿险保单的投保人则不能享受这种生存利益。终身寿险保单实现的死亡保险保障往往是由保单的受益人来享受。

4.现金价值的增值

现金价值的增值是现金价值保单的核心问题,针对现金价值的增值而产生的各种不同的做法将现金价值保单分为终身寿险保单、万能寿险保单和变额寿险保单三种主要类型。现金价值增值涉及的问题主要有:

(1)现金价值是由保险公司放在统一的总账户(该险种的账户)里进行投资管理还是设立独立的账户进行投资管理。

(2)保单所有人是否对已积累的现金价值的投资具有决定权或选择权。

(3)现金价值的投资收益是否有保证,现金价值的积累是按照固定的利率积累还是按照市场利率积累。

(4)保单项下积累的现金价值是否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的一部分。

(5)现金价值在积累中的各种风险如何承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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