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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理财险业务经营策略探析

2012-04-2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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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理财型保险业务长期以来是我国寿险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以投连保险、万能保险为代表的我国理财型保险产品取得较大发展。2007年,全国投连险实现保费收入393.8亿元,同比增长558.4%;万能险实现保费收入845.7亿元,同比增长113.4%。由于理财险业务在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的时间不长,理财险业务与传统的财产保险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就理财险业务发展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利弊进行分析,探索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如何有效管理和发展理财险业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财险与传统财产险的异同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财险业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利率型理财险。该种业务的特点是,客户在按保险合同交纳一定的理财险保障金后,保险公司到期返还本金和合同规定的利息,同时给予客户以保障金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保障。另一种是浮动利率型理财险,该理财险在保险保障方面与固定利率型理财险基本一致,但由于投资的风险是由客户承担,存在本金受损失的可能;与基金类似只是基金t保险保障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传统财产保险业务和理财险业务都具有保险保障的功能;但传统财产保险投保人来说是一种消费性支出,而理财险对投保人来说更像是一种投资支出。因此,理财险与传统财产险的主要区别如下:

1.缴费的基础不同。传统财产保险业务是根据被保险标的的价值(即保险金额),按着一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应缴纳的保费;理财险业务缴纳的是保障金,相当于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给保险公司,同时获得保险保障。

2.资金成本不同。传统财产保险业务收取保费后,保费资金归保险企业所有,不存在续的直接资金成本;理财险业务收取保障基金后,需要在保险到期后返还本金,并给被保险人一定的收益回报;被保险人提供给保险公司使用的资金需要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资金成本,且其成本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3.公司承担的风险不同。传统财产保险仅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予以赔偿;理财险业务在满期后要返还本金和规定的收益,使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理财险业务不仅要承担传统保险赔付的风险,同时要承担宏观经济变化带来的资本市场变化的风险。
二、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理财险业务的积极意义

1.理财险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快速增加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众所周知,财产保险业务的费率最高的为1%。2%,大部分为千分之几;而理财险业务是收取保障金,按传统财产险保费来计算的话,收取的资金相当于保费的成百上千倍。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理财险的情况来看,理财险在财产保险公司发展三年来,规模扩大迅速,已经接近500亿元的规模。而传统财产险业务开展近30年,2007年底规模为2 000亿元。可见,理财险业务的开展对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增加具有巨大的作用。

2、理财险业务的发展,有利于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发挥财务杠杆效应。从我国目前的理财险业务可以看出,大部分是固定利率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负债,根据负债筹资的特点,当投资收益水平高于理财险业务成本的情况下,理财险业务会发挥积极的财务杠杆效应,为保险企业从负债筹资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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