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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保险 拉内需

2012-05-1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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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全球化和一体化的环境下,保险业作为第三服务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不仅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面有其强大功能,在带动内需方面也有现实意义。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常委王甲军就如何促保险拉内需给出了几点建议。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常委王甲军提出建议:促进保险业发展 为拉动内需提供保障。 

王甲军认为:大力发展保险业,充分发挥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对于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保险业不仅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一是有助于稳定未来预期,提居民消费意愿;二是有助于完善金融市场,为发展内需经济营造良好环境;三是有助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拉动农村内需。

为此,王甲军委员建议:大力发展“三农”保险,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挖掘农村内需市场潜力。农村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三农”保险能够而且应该在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挖掘农村内需潜力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险业应该积极开展奶牛、家禽、淡水养殖、地方特色农业及农产品出口等领域的保险服务,让更多农民从中受益。应进一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新农合的覆盖范围,积极试点农村小额保险,提高县乡基层政府部门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市场。

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降低居民储蓄,拉动消费。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关注农村重点地区,在农村推广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并且提高保险业参与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推动居民将储蓄存款转为商业投保,消除人们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过度储蓄行为,进而达到拉动消费的目的。

进一步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稳定和促进社会主体的生活、生产和消费。商业保险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保险通过自身特有的风险转移、风险共担机制体现了社会中所有风险主体的收入水平,提高了风险主体的经济保障程度,从而提高各个社会主体的潜在消费能力。建议加大责任险保险的推广普及力度,在部分领域推行强制责任保险,借助市场化手段解决责任事故,从而一方面能避免为拉动内需而产生的结构性失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轻社会负担,减少贫富差距,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充分发挥保险融资功能,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就要充分提高项目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型项目作业往往难度大、施工复杂、风险相对高,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险业在这方面可以有效发挥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的作用,而且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也逐渐放宽,因此保险业要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找准保险业支持扩大内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及早做好工作规划,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进一步树立保险行业形象,为促进就业服务。保险业是一个知识性、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部分不懂保险的人从事保险业,往往把“好经”唱歪了。所以在当前社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保险业自身要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大增员招聘和教育培训力度,让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保险队伍,增加行业人才储备,提高行业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发展的潜力和后劲,真正把保险的功能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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