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答记者问时说。我们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要在2008年、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国各省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
田成平承认,我国的社保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还要继续完善。现在我们的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比较低,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或省级统筹,妨碍了社会保障发挥全社会共济的功能。由于未能实现全国统筹或省级统筹,现时流动民工退保成风。以深圳为例,2007年该市共有493.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人数为83万人,而成功转保人数只有9672人,也就是说,深圳每10000个参保人中就有1680个人退保,而每10000个参保人中成功转保的只有19人,比例仅为退保人数的1%。
我注意到,促使流动民工大规模退保的,一方面是社保转移门槛限制,另一方面是巨大地方利益诱惑。不能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而言压根儿未能起到养老保险作用;而退保只能退个人账户不能退共济基金的现实又反过来助长了地方追求当地小利益,对退保大开绿灯。同以深圳为例,即使按照最低工资800元计算,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应是接近1000元,而深圳2007年退保87万人,即使每个退保者都只缴一年保险,也意味着一年里退保者就把8亿多元贡献给了地方社保。
要解决流动人口续保和老有所养问题,首先要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比如首先要实行省级统筹,不能再由各市、县各自进行统筹。田成平表示,我们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要在2008年、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国各省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这样,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内的人员流动、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就可以实现了。但我以为,两年内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还不解渴,或者说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当下养老保险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比较低的问题只能国家出手解决搞定。地方设置养老保险转移壁垒的理据似乎十分充分。各地异口同声的理由是,由于参保单位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社保费征缴所依据的社会平均工资不一,难以实现参保人跨地区变更受雇单位后继续参保的连续性,而只能选择中止劳动关系,此地先退保再行于彼地重新办保。而在我看来,从近年我国各地社保费征缴所依据的法律制度看,仅限于条例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一部全国性社保法律,制度滞后无有规定成为地方冠冕堂皇的天然理由。制度成因又成为地方利益的深层次诱因和借口,在名为制度实为利益的理由下,地方对社会保障统筹缺少动力和积极性,只能由国家从制度层面统一解决。二是时下民工大部分属跨省流动,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亟待实现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上升到全国统筹,才能完全解决问题。
今年两会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员提出希望社保卡能够全国联网,3月3号深圳在全国率先首发了具有一卡多用和全国通用功能的社保卡。也就是说,实现养老保险省级乃至全国统筹,从技术和操作层面已经有了试验实践,具备了总结点上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进而向面上推广的条件和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