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商业健康保险在各国社会健康保障体系中的表现,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无论是作为各国医改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作为保障体系中的市场化部分,商业健康险及健康保障都广受关注,只是在各国间存在不同保障和市场模式。例如:
英国以国家卫生服务主导模式作为福利体系的核心之一,该模式的核心原则之一是:不论收入多少,人人都可以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德国和法国则采取社会保险主导模式,社会保险主要由社会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由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独立管理,自主经营,政府只履行监督职能,不具体参与基金的管理,基金收支也不纳入政府预算;美国采取的是市场主导模式,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私营化管理,不纳入政府预算,与社会保险主导模式不同的是,基金管理公司是市场主体,受益人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是经济关系,受益人并不参与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新加坡采取家庭账户模式,也称作储蓄保险模式,新加坡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把个人消费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保健基金。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深入剖析各国的社会保障环境对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近年来,纵观各国社会保险保障模式总体呈现出显著的“趋同”效应,值得深思。例如,以英国为代表的政府大包大揽卫生服务模式悄然发生变化。几年前,英国开始采取“内部市场”形式,将越来越多的社会保障具体运营交给商业健康险公司经办;而一直倡导市场化的美国模式正从“完全自由市场”向“中间”状态靠拢,从Medicare、 Medicaid、Medigap到本轮奥巴马医改,逐步由政府统一提供更多医疗保险,美国政府正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承担着越来越大的责任。由此,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人类社会经济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保障体系既不会完全由政府大包大揽,也不适合完全市场化的自由竞争。健康(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势必会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来托举。
认清以上现实,就意味着要提倡商业健康保险不能“等、靠、要”。我们既不能指望社保达到一个相对理想的稳定状态之后,再去大力发展商业健康险业务,也不能依靠社保或保险监管部门辟出一块“保护区”,来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优越的生存环境。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应该积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适应市场高企的需求,在经营中不断建立、积累、发展健康风险管理等核心能力,才是“内圣外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