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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

2012-05-25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保险行业对自身的制度建设也很看重。在保险行业调整制度、建设制度时,国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险税收政策,以有效监管保险行业的发展。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吴焰在自己提交的提案中表示,我国应该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适当调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率,或通过改变营业税纳税基数的方式,调低保险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

提案建议,为推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有必要不断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取消或放宽对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纳税比例限制,对于按精算方法提取的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可税前据实扣除,不做额外的纳税调整。明确保险公司按精算方法提取的理赔费用准备金也可在税前扣除;不再针对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对允许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金比例进行控制。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对于税法规定有扣除标准的扣除项目,允许保险公司进行统一的纳税调整。

另外,他还建议,取消或放宽对手续费8%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适当减免保险营销员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航天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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