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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型农保预计人均筹资可达80元

2012-02-249次浏览
小新客服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用政府举办、商业运作的方式,即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为农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人均筹资45-53元/年,其中,农民个人出资10元/人/年,市、区、镇财政出资35-43元/人/年。

昨日下午,我省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厦门分会场了解到,我市从2004年起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如今参合率已达到93.89%。

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报销实行分级制,在镇卫生院住院补偿40%,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住院补偿30%。另外,住院分娩给予一次性200元补助,意外伤害按照一定的比例补助。除翔安区外,同安、海沧、集美3个区均不设家庭账户和起付线,封顶线50000元-58000元。截至2006年3月31日,共补偿医药费2357万余元(门诊家庭账户的使用情况未统计),住院补偿23951人次,个人最高补偿5.8万元。预计2005年度全市合作医疗最终赔付率达95%。

我市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降低了农民的医疗费用,方便了农民就医。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的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2007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覆盖所有农村居民,预计人均筹资可达80元,其中农民出资金额基本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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