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湖南农村保险发展势头良好

2012-05-2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社保业务也已经开始如火如荼的展开了。近日,记者对湖南省的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发现湖南省的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每年新增的保险也务呈几何倍数增长,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制度发展对人民有很大的好处。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出现和发展,是国际经验选择和国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自2007年以来,在国家财政部、农业部、林业总局、中国保监会的关心支持下,湖南省成为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几个试点省份之一。(以下所述农业保险非特别注明即专指政策性农业保险)

基本情况

三年来,湖南省农业保险呈几何倍数地增长,业务规模发展势头良好。

2009年,全省农业保险累计签单保费收入11.93亿元(其中湖南人保7.1亿元,已成为湖南人保的第二大险种和第一大利润险种;湖南中华保险4.73亿元),排名全国第四位、中南六省第一位,2009年实现已决赔款7.72亿元。

开办险种由2007年的3种增加到7种(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森林、育肥猪),覆盖区域由试点之初的几个县区扩大到全省140多个县市区,参保农户数三年共达6000万人次,年承保金额平均超过300多亿元。

总体来说,湖南省农业保险推广迅速,发展稳健,有力的维护了农民利益,体现了支农惠农的政策威力,同时也有效的开展了保险市场经营,用市场手段保障和促进了农业生产。

主要成效

通过近三年的农业保险工作,农业保险为湖南省“三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一件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大好事。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提高了农民保险意识和防灾防损意识。通过农业保险机制的建立,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明显提高,同时也有效地增强了农民的防灾防损意识,促进了农业防灾技能的提高。

三年来,各政府职能部门和承办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广大乡村,通过广播、黑板报、广告墙、发放资料、现场咨询、走村串户等形式,开展了广泛宣传以及灾后得到补偿后农民的口碑传播等,广大农户的保险意识已经有了长足进步。

(二)提高了基层政府和干部的行政效率。基层政府和干部学会了运用保险的经济手段管理农业,用以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农业保险在抗灾救灾、经济补偿、促进“三农”发展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明显,增强了湖南省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支持与认可。

(四)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能有效地集聚社会资金应对农业灾害风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特大自然灾害对财政救灾资金的压力。同时也使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减少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较好地发挥了农业保险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

(五)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水平。农业保险及时有效地对农户补偿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帮助农户提高了恢复生产的能力,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水平不受或少受农业风险的影响,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种养积极性,保证了“米袋子”、“菜篮子”市场的稳定供应。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受灾农户能大胆地扩大种养规模,增加农业生产的投入,在使用新品种、采用新技术上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

目前的问题

由于农业保险品种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又处于试点阶段,近几年,农险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业保险法律法规滞后

我国自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农险已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但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法”或相关的农业保险条例。由于农业保险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在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保险公司经营定位不够清晰。

(二)市场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差异化的保险需求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程度的不断提高,很多种养大户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需要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推出相应的商业农业保险品种。地方特色农业以及涉农相关产业也对保险提出了保障需求,它们希望保险公司能推出相关的保险产品与服务。

(三)巨灾保险支持不够

农业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巨大性、非均衡性、不可预见性和农业灾害的周期性,是典型的高风险、高损失业务。

巨灾保险保障能力的不足将严重影响农业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将制约着农业保险的长久持续发展。北京市的做法是,政府出资为农业保险购买了瑞士再保险集团的高倍超赔再保险。

(四)保险公司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业保险点多面广,虽然经办保险公司不断加强网络建设,目前已设立乡镇办公室2521个,但与农业保险优质快捷服务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方面,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络还不是很健全。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的保险服务人员和基础设备投入也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五)市场主体的有序竞争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不宜像商业保险一样完全放开竞争,而必须是有序竞争。

农业保险经营投入大、周期长,经办农业保险的机构应该更大量地长期投入技术设备。

发展方向

当前,农业保险面临着非常好的发展环境,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下将继续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势头,为国家和地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湖南省省长周强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推进保险改革创新,积极开展科技保险试点。继续开展水稻、棉花、森林等政策性保险”。

湖南省将在总结近年来农业保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鼓励各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机制建设。

建议国家尽快推进为农业保险立法;各级政府从财政上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扩大覆盖面,打造一支专业的农业保险队伍,为农业、农村、农民更好地起到保险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强大作用。

近年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财政、农业、林业、金融办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