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保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今年,保靖被省、州确定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县。目前,全县有3万多城镇人口未参加医疗保险,主要是城镇非从业人员、儿童、学生、流动就业人员、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一样,个人缴费10元,政府补助40元,用1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覆盖全县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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