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增加辅助器具项目、提高辅助器具费用限额标准。此次辅助器具项目在原有17项的基础上,增至107项;另外费用上调幅度大,最高可达原来标准的30倍。如前臂假肢的费用限额由1500元调整至30000元、腕离断假肢由700元调整至24000元。所选产品也由原来的美观装饰型上升为具备一定功能的产品。例如前臂假肢,过去只具有美观的功能,现在则可以进行开门、倒水、电脑操作等动作。
据悉,本市目前已经确定北京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北京博爱医院、北京精博现代假肢矫形技术有限公司、德林义肢矫形器(北京)有限公司、英中耐假肢矫形器(北京)有限公司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在这5家机构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和配置单位直接结算,个人和单位不用垫付费用。
上述规定由8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发生工伤但下月起尚未完成辅助器具配置的,或者原配置到达规定使用年限需要更换的,均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