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医保与工伤保险统筹

2012-05-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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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许多公司为工人购买了保险产品,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工作安全。国家对工伤保险做了新的规定。目前,新的工伤标准正在推行中。

 9月1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赖诗卿对CBN表示,该省今年下决心提高医保和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拟至2010年全面实现设区市统筹目标,目前正破除阻力推进。

近日,有关文件已接踵而至:8月31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设区市统筹实施意见》(下称《意见》)。9月1日,该厅又下发了《关于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参保人员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转移,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区之间相互认可,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

同时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已在城镇稳定就业且具备相应的缴费能力,可转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意见》则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时间表:2009年9月30日前,工伤保险做好由县级统筹改为设区市统筹的前期准备;2009年12月31日前启动设区市统筹;2010年12月31日前,全省全面实施设区市统筹制度。

福建省的医保曾因率先实现异地就医而闻名全国,并较早提出省级统筹目标。赖诗卿称,为提高医保资金的供给能力和参保者的保障水平,推进市级统筹已迫在眉睫。

据该厅统计,至7月底,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76.63万人,较2008年底增加40.9万人,增幅9.4%。而今年已发生医疗费用237.65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49.9%。

目前,福建省的医保和工伤保险实行捆绑式缴交。

赖诗卿表示,医保和工商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除了省内经济发展不均衡外,也受体制因素限制和各设区市地方政府利益影响。目前,有的设区市政府借口“省管县”改革,对推进医保和工伤保险统筹工作态度消极,持观望心态。

他说,实现省级统筹是福建省的终极目标,目前虽无省级统筹的时间表,但已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有关论证和测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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