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分为每人每月735元和672元两档。
按照新保准的有关规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每人每月735元。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每人每月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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