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工伤、生育保险将实现全覆盖。市人保局昨日发布政策调整之后的业务操作细则,用人单位须在本月20日之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否则将按日向单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工伤、生育保险均为单位缴费,个人无需缴费。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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